每(mei)日(ri)經濟新聞 2024-04-07 18:35:50
每經編(bian)輯|王月龍
記者7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為正確貫徹實施民法典,依法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婚姻家庭和諧穩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要點(dian)如下↓
重婚原則上不適用效力補正
以重婚為由請求確認婚姻無效的案件中,被告以提起訴訟時合法婚姻當事人已經離婚或者配偶已經死亡為由主張后一婚姻自此轉為有效的,人民法院對該抗辯主張不予支持,但另一方有理由相信重婚一方的合法婚姻已經解除或者不存在婚姻的除外。
對(dui)當事人主張“假離婚”的處理(li)
夫妻登記離婚后,一方以雙方意思表示虛假為由請求確認離婚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方有證據證明雙方意思表示虛假,請求確認離婚協議中有關財產及債務處理條款無效,并主張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夫妻一方(fang)的債權人(ren)有證據證明離(li)婚協議(yi)中(zhong)有關(guan)財產及債務處理條(tiao)款(kuan)存在民法典第五百(bai)三十(shi)八條(tiao)、第五百(bai)三十(shi)九條(tiao)規定情形,請求撤銷相(xiang)關(guan)條(tiao)款(kuan)的,人(ren)民法院(yuan)應依法予以(yi)支(zhi)持(chi)。
同居析產糾紛的(de)處理
雙方(fang)均無配偶(ou)的同(tong)居關系析產(chan)糾紛案件中,對(dui)同居生(sheng)活期間(jian)取得的財產,雙方無協(xie)議約定且協(xie)商(shang)不成的,人民法院按以下(xia)情形分別處理:
同居期間各自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知識產權收益,各自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以及一方單獨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等歸各自所有;
雙方共同出資(zi)購置的財產或者共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以及其他已經混同無法區分的財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并綜合考慮各自出資比例、貢獻大小等事實,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分割。
同居生活(huo)期間,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liao)老年(nian)人、協助另(ling)一方工作等負擔(dan)較多義務(wu)而請求另(ling)一方給(gei)予補償(chang),雙方對此無協議(yi)約定且協商不成(cheng)的,人(ren)民法院可以根據同居生活(huo)時間、負(fu)擔(dan)相應義務投(tou)入(ru)的精力及(ji)對(dui)雙方(fang)的影響、同居析產情況、雙方(fang)經濟狀(zhuang)況以及(ji)給付方(fang)負(fu)擔(dan)能力、當(dang)地收入(ru)水(shui)平等事(shi)實,確定補償數額(e)。
基(ji)于(yu)婚姻贈與房屋(wu)的(de)處(chu)理(li)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將其所有的房屋變更登記至對方名下或者雙方名下,離婚訴訟中,該方請求對方返還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請求,結合贈與房產目的,綜合考慮婚姻關系存續時間、離婚過錯、雙方經濟情況等事實,判決該房屋歸一方所有,并參考房屋市場價格由獲得房屋一方對另一方予以適當補償,但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前款規定情形下(xia),贈(zeng)與人有證(zheng)據證(zheng)明受贈(zeng)人存在欺詐(zha)、脅(xie)迫或者民法典第六百六十(shi)三條(tiao)規定等(deng)情形,請求撤銷該約(yue)定的,人民法院應依(yi)法予(yu)以支(zhi)持。
未成年人及夫妻一(yi)方(fang)直(zhi)播打賞款項(xiang)的處理
不滿(man)八周歲的未成年(nian)人通過網絡直播(bo)平(ping)臺實施打賞(shang)行(xing)為(wei),其法(fa)定代理(li)人(ren)主張該民事法(fa)律行(xing)為(wei)無效,請(qing)求返還已打賞(shang)款項的(de),人(ren)民法(fa)院應依(yi)法(fa)予(yu)以支持。
八周(zhou)歲以(yi)(yi)(yi)上不(bu)滿十(shi)六(liu)周(zhou)歲或者十(shi)六(liu)周(zhou)歲以(yi)(yi)(yi)上不(bu)能以(yi)(yi)(yi)自己的勞動收(shou)入為(wei)主要生(sheng)活來源(yuan)的未(wei)成(cheng)年人(ren)未經(jing)法(fa)(fa)定代理人(ren)(ren)同意,通過網絡直(zhi)播平臺實施與其(qi)年齡、智力和精(jing)神健康狀況不相適應的打賞行(xing)為,法(fa)(fa)定代理人(ren)(ren)不予追認并主張該(gai)民(min)事法(fa)(fa)律行(xing)為無(wu)效,請求(qiu)網絡直(zhi)播平臺返(fan)還已(yi)打賞款項(xiang)的,人(ren)(ren)民(min)法(fa)(fa)院(yuan)應依法(fa)(fa)予以支持。
夫妻一方通過網絡直播平臺實施打賞行為,有證據證明直播內容含有淫穢、色情等低俗信息引誘用戶打賞,另一方主張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請求網絡直播平臺返還已打賞款項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夫(fu)妻一(yi)方(fang)未經(jing)另一(yi)方(fang)同意,明顯超出家庭(ting)一(yi)般消費(fei)水平(ping)打賞,嚴重損害夫(fu)妻(qi)共(gong)同財(cai)產利益,另一(yi)方以(yi)對方存(cun)在揮霍夫(fu)妻(qi)共(gong)同財(cai)產為由(you),請(qing)求(qiu)在婚姻關系存(cun)續期間分(fen)割共(gong)同財(cai)產的,或者在離婚分(fen)割夫(fu)妻(qi)共(gong)同財(cai)產時(shi)對打(da)賞一(yi)方少分(fen)或者不分(fen)的,人(ren)民法院應(ying)依法予以(yi)支持。
父母(mu)在子女(nv)婚后為其購房(fang)出資的認定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父母全額出資為夫妻購置房屋,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房屋歸出資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綜合考慮共同生活及孕育情況、離婚過錯、房屋價值等事實,由獲得房屋一方對另一方予以適當補償。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父母出資或者一方父母部分出資為夫妻購置房屋,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且一方不同意競價取得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出資來源及比例、共同生活及孕育情況、離婚過錯、房屋產權登記情況等事實,判決房屋歸一方所有,并由獲得房屋一方對另一方折價補償。
夫妻一方(fang)放(fang)棄繼承的效(xiao)力
夫妻一方以對方可繼承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放棄繼承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為由主張對方放棄繼承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證據證明放棄繼承導致放棄一方不能履行法定義務的除外。
人(ren)身安全(quan)保(bao)護令或人(ren)格權行(xing)為(wei)禁令
可適用搶(qiang)奪、藏匿未成年子(zi)女情形
父母一方或者其近親屬等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另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參照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條的規定申請采取責令行為人停止有關行為的措施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搶奪、藏匿未(wei)成年子女的民事(shi)責任及抗(kang)辯(bian)事(shi)由處理(li)
父母一方或者其近親屬等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另一方以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到侵害為由,請求行為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搶奪、藏匿子女一方以對(dui)方存(cun)在賭(du)博、吸毒(du)、家庭暴力等(deng)嚴重(zhong)侵害未成年(nian)子女身心(xin)健康情形,主(zhu)張(zhang)其搶奪、藏匿(ni)子(zi)女有合法(fa)理由的,人民法(fa)院應當告知(zhi)其可通過(guo)申請(qing)撤銷監護權、中止(zhi)探望或(huo)者變(bian)更撫(fu)養關系等途徑(jing)解決(jue)。
優先由另一(yi)方直(zhi)接撫養的情形
離婚訴訟中,父母雙方均要求直接撫養已滿兩周歲的未成年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優先考慮由另一方直接撫養:
實施(shi)家庭(ting)暴力或者虐(nve)待、遺棄家庭(ting)成員;
有賭博、吸(xi)毒等惡習;
其他嚴(yan)重損害未成年子女權益的情(qing)形。
不負(fu)擔(dan)撫養費(fei)約定(ding)的(de)效力
離婚協議中約定一方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另一方不負擔撫養費,離婚后,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經濟狀況發生變化導致原生活水平顯著降低或者子女生活、教育、醫療等必要合理費用確有顯著增加,未成年子女起訴請求另一方支付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子女成年后欠付撫養費的處理
能夠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請求父或者母給付其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期間撫養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離(li)婚協議已對未(wei)(wei)成(cheng)年(nian)子(zi)(zi)女或(huo)者(zhe)(zhe)不(bu)(bu)能(neng)獨立(li)生(sheng)活(huo)的成(cheng)年(nian)子(zi)(zi)女的撫(fu)養(yang)(yang)費明(ming)確約定或(huo)者(zhe)(zhe)不(bu)(bu)直接(jie)撫(fu)養(yang)(yang)子(zi)(zi)女一(yi)方(fang)通(tong)過其(qi)他方(fang)式承(cheng)諾給(gei)(gei)付撫(fu)養(yang)(yang)費,離(li)婚后,不(bu)(bu)直接(jie)撫(fu)養(yang)(yang)子(zi)(zi)女一(yi)方(fang)未(wei)(wei)按照(zhao)約定或(huo)者(zhe)(zhe)承(cheng)諾履行給(gei)(gei)付義務,如果子(zi)(zi)女尚未(wei)(wei)成(cheng)年(nian)或(huo)者(zhe)(zhe)仍不(bu)(bu)能(neng)獨立(li)生(sheng)活(huo),子(zi)(zi)女起訴(su)請求其(qi)支付欠付撫(fu)養(yang)(yang)費的,人民(min)法(fa)院(yuan)應依法(fa)予以支持;如果子女已經成年并能夠獨立生活(huo),直接撫養(yang)子女一方起訴請(qing)求對方支(zhi)付欠付撫養(yang)費的(de),人民法(fa)(fa)院(yuan)應依(yi)法(fa)(fa)予以支(zhi)持。
離婚協議約定財(cai)產給予子女
離婚協議約定將特定財產給予子女,離婚后,一方在財產權利轉移之前請求撤銷該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另一方同意的除外。
一方(fang)不履行前款(kuan)離婚協(xie)議約定的義務(wu),另一方(fang)請(qing)求(qiu)其(qi)承擔(dan)繼(ji)續(xu)履行或(huo)者因無法履行而賠償損失等民事責(ze)任的,人(ren)民法院應(ying)依法予以支持(chi)。
離婚協議約定將特定財產給予子女,離婚后,一方有證據證明簽訂離婚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請求撤銷離婚協議中相關條款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離婚經濟補償的(de)認定和處理
離婚時,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夫妻一方請求另一方給予補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婚姻關系存續時間、負擔相應義務投入的精力及對雙方的影響、對家庭所做貢獻程度、雙方離婚時經濟狀況以及給付方負擔能力、當地收入水平等事實,確定補償數額。
離婚經濟幫助的(de)處理
離婚(hun)時,夫妻一(yi)方依靠個(ge)人財產和離婚(hun)時分得的財產仍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請求有(you)負擔能力的另一方(fang)給予適當幫助的,人民(min)法(fa)院應依法(fa)予以支(zhi)持。
一(yi)(yi)方(fang)因經(jing)濟困難無(wu)房(fang)居住的,人民法院可以(yi)根(gen)據當事人請求(qiu),判決(jue)有(you)負擔能力的另一(yi)(yi)方(fang)采用(yong)下列方(fang)式予以(yi)幫助:
一(yi)定期限的房屋無償(chang)使用權;
適當數額的房屋租金(jin);
通過判決設立一定期限的居住(zhu)權;
其(qi)他符合實際的方式。
編輯|王(wang)月龍 蓋源(yuan)源(yuan) 易啟江(jiang)
校對|段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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